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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過失犯、故意犯、教唆犯

--- 過失犯、故意犯、教唆犯有什麼區別?

【過失犯】
行為人欠缺構成要件故意,因過失行為所成立的犯罪 ( 如:過失致死 )

【故意犯】
行為人出於故意而違反的犯罪(意圖犯罪),故意之中含有意圖(又稱目的犯) 是指行為人的故意行為,尚且必須出於特定的不法意圖(如:竊盜)

【教唆犯】
教唆行為乃指被教唆人本無犯罪之意思,因受其教唆而實施犯罪行為為成立 要件之意。而教唆行為作為之方法包括利誘、言詞激將、請求、指示或其他方法。


教唆犯之規定乃刑法第二十九條:「教唆他人犯罪者,為教唆犯。教唆犯之處罰,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。」
( 如:教唆殺人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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